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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

理智

他在一個小公司當外務員。今天上班公司小姐給了他一個新地址--○○路255號3樓,要他送貨過去。當他到達○○路時,卻發現這條路只有到237號,他問了旁邊的店家,沒有人知道到底有沒有255號。他想,公司反正也很近,於是就騎車回公司,回到公司門口就遇到了老闆,向其詢問後,老闆跟他說是在一家便利商店左邊,並確定門號沒有改。於是他再度前往目的地。依然沒有找到255號,天氣很熱,他走進便利商店買了瓶飲料,站在便利商店門外喝了起來,眼睛四處掃瞄,發現了一排類似信箱的東西,其中一個上面還寫著255號1樓,他拿起鑰匙要試著開鎖,才發現沒有鎖,仔細一看,原來是水錶,心中一喜,「應該就在這附近啊~」,看旁邊的門牌,XX大道二段106號,看3樓的信箱,也沒有可以插進鑰匙的地方,他放棄了,拿出電話卡,插入公用電話,打起電話來了。
---請問您們公司在哪裡?我找不到255號…
----其實門牌改了,現在是XX路二段106號。
---那鑰匙有什麼用?信箱並沒有鑰匙孔啊!
----因為…所以請你送到旁邊那個木頭信箱。
---喔~謝謝!(@#$%@%…)
回公司路上,他想:「連老闆都這麼脫線,也難怪公司的小姐常常突槌!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啊。」
回到公司,他向老闆報告了這件事,老闆面不改色的「喔」了幾聲,對這位外務,絲毫沒有表示一點歉意,然後,「記下來了嗎?」原來是問公司小姐。
回家的路上,他不禁又想:「不愧是『老闆」!臉皮果然夠厚,做錯事還能當作什麼事都沒有,果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做了三十年的頭家的人,果然是不一樣啊!」
回到家,他將這事告訴母親,母親說「怎麼會是用舊的地址?應該是以前的客戶又回來找你們公司,卻沒有給你們新的資料吧!」他突然發現,他是不冷靜的,他雖然自以為冷靜,其實從一開始他就被不滿的情緒和酷熱的天氣衝昏了頭,所以他沒有採取理智的行動,他一開始就該打電話了。